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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乐器标准制作尺寸的确认和因材施校

发布者:AMT2019-03-21

标准制作尺寸的确认:这个问题有如在问我们为什么要严格界定各种字汇、词汇的意义与用法,也好像在问为什么需要为自己的体重(质量指数BMI)设定最佳标准、为什么要为各种器械操作设定数据标准一样;为一切器械操作确立要求与标准莫过为了追求各种应用上的效率与品质。为乐器确认制作尺寸的标准也莫过于确保乐器音色、音响数据呈现出最佳效果。


古代圣贤哲人从社会生活观察中,已注意到每一个人的性格气质是与生俱来,教育上必须因才施教。延伸到今天在生化医学科技的发现,已证明每个人的脑结构严格来说都是独一无二。所以凡举天然生长的动物或植物,理论上都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个体和材料品性;即使是双胞胎,即便是同一块木头或同一根竹子的不同切片也有很细微的差别;哪怕是千百分之一的差异,已足让具体乐器发音效能有明显落差,使我们无法在乐器制作过程中进行完全相同尺寸的家具式作业。这是过去多年乐器制作界的共同经历再有经验和技术精湛的制作者,都必须靠些运气才能制作出相对较好的乐器;这就是主要原因。


欧洲的提琴制作在中世纪萌昧漫长的一千年中并无明显进步,到了《文艺复兴》晚期约17世纪前后走向成熟,莫过于科学精神的启蒙带来制作技术的突飞猛进,尤其在实践过程中已确认白松面板与枫木边背板的基准琴体尺寸以宽8英寸x14英寸(约20.3cm x 35.5cm)为最佳基准,这是基于公认经典音色为基础,也照顾到声波的优良投射功能。后来人们又发觉如果在此基准尺寸上放大1/16英寸(约1.6mm)时,琴声将更具声量与张力,更利于独奏或协奏;可惜声音的优雅度却相对有所下降;倘做得比基准尺寸稍小时声量幅度便较小,音色也较昏暗,发音灵敏度往往已不够灵敏;最后制作者终于懂得利用有弹性的基准尺寸,根据演奏者在演奏组合形式与场合音效的需要,对乐器进行具体的声学设计;虽然到最后形成侧重于重奏、合奏、协奏、独奏等各种形式用琴,也衍生出欧洲不同民族乐派,却从未本质偏离以上公认的基准尺寸。了解到欧洲提琴确立标准制作尺寸的由来,我们便可知悉标准制作尺寸的确认不外是为了属意的最佳音色与最佳音响的结合进行声学设计;而一切声学理论与制作技术的应用也是为了满足这个最终目的。


因材施校:从声学角度看,声波作用于材料莫过于一个传导速度与反射力的问题,即使我们的制作尺寸非常精准,技术精湛无比,仍无法确保相关乐器在声传效果与反射力上做到极致;这是因为器体声频振动常有着在尺寸上失之毫厘便差之千里的特性。任何同一种天然材料的先天个体品性都可影响其声传速度与反射力,这就是为什么对发音有高要求的制作者,在选料上都非常讲究;也会通过声学理论指引技术进行具体尺寸调整,来达到应有的音色与声波传振效果;否则,任何形制标准与技艺精湛的制作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是当前一般缺乏声学知识制作者经常感到困扰又无法克服的问题。所以了解个体材质的发音品性,并设法做到主动掌控音响数据,才能超越家具工序,并对乐器制作尺寸进行有效调校,来达到画龙点睛的目的。


小结:乐器标准制作尺寸的确认必须根据具体材料品种与声学品性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发挥出最大音响效能。缺少这方面考量,任何形制再成熟的乐器设计都无法取得应有投射功能与可塑性音色;也是一般传统乐器只能限制在“地域特色”发展道路的主要原因。倘提琴制作用料不是原来的白松和枫木,其基准制作尺寸必然有异,也会产生不同的音色。因此,当我们在拿捏乐器的形制与具体尺寸设计时,对个别材料的声传品性的评估,必以求得经典音色与优良投射功能作为核心考量;从过去中国民族乐器的各种形制设计探索,到发音品性上无法展现理想的效能看,我们的本质技术欠缺,就是未能洞悉确认标准制作尺寸与因材施校的声学功能与奥妙。